韩国日前修订了《指定检疫物品的检疫程序和标准》,批准和生效日期暂未确定。
新增的规定包括:针对海外游客携带入韩的动物或畜产品的检疫程序及未向动物检疫机构申报的惩罚规定;进口稻草、饲料的检疫程序;邮递进口指定检疫物品的检疫程序;指定运输检疫物品车辆的程序;对违反预防家畜流行病法的检疫物品的处理程序。
修订的规定包括:免交检疫证书的检疫物品详细分类;用于研究和疫苗生产的检疫物品检疫程序;对缩短或调整检疫期的动物检疫程序;进出口狗、猫、一日龄雏鸡等的检疫程序;进口动物产品的检疫程序,包括货物舱单检查、检疫物品的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
草案将和两个已发布的法规共同执行,它们是《指定进出口检疫物品检疫程序标准》和《对检疫过程期间与染病动物同宿过的动物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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